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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網站─全球最大社群網站FACEBOOK創辦人馬克·艾略特·扎克伯格(Mark Elliot Zuckerberg)的故事

或許像是馬克本人所說,電影虛構的成分居多,但是這部片以時下最流行、且最普遍的題材做為主題,

我想,如果FACEBOOK是世界第三大的人口大國的話,那導演應該早有預謀的知道選擇這個題材會有保險的收益,

但必須要有大家知道這個題目和facebook連結的前提之下才成立。

很喜歡Mr.6對於facebook人數對本電影的連結描述:

『如果全台灣有700萬的facebook使用者,扣掉了100萬假帳號剩下600萬,倘若每一個人都去買一張票,

這部電影就會打破12~15億台幣的票房,成為史上最賣座的洋片。』

↑ 我是很訝異哈佛學生是不是都不用紙筆,直接在窗戶計算公式,這真的很酷!

 

影片的主軸由主角馬克在《Facebook》的產權官司中互相爭辯,進一步使用倒敘法去描述這成功的網站機構背後的黑暗。

馬克,是哈佛大學二年級學生,故事的開始是主角在小酒吧和女友分手,主角在對話中流露對於club的加入有所期待,

想做些甚麼大事可以使他加入club,但語言中帶著的對於自己智商的優越感和對於對方學歷的歧視使得這段感情破局。

 

接著主角為了報復,開始了一連串的行動,卻也引起了俱樂部對於他的電腦能力的注意,並邀請他一起製作校內專用的社群網站,

雖然表面上是很爽快的答應了,但是這段時間內,馬克一延再延與對方會面的時間,實際上卻是暗地製作自己的facebook,

到最後馬克私下發布這個網站之後,溫克佛斯兄弟才悄悄發現上當,自己的Ideal被嫖竊,於是暗暗的點起一把怒火,

也為後來的官司起了個頭。

所謂的創意,還是需要有實踐的人才行。

 

這裡可以看得出,為什麼溫克佛斯兄弟會這麼火

 

「做得比你好就不是抄」

這讓我想到另一部電影《男人百分百》中的橋段

片中男主角因為可以窺探女性心事,於是使用上司的ideal去做出比她更好的作品出來。但窺探心事畢竟不犯法(因為根本沒人知道)

,但馬克卻有簡訊傳送的紀錄,這點就足夠那三人分一杯羹。

試想,若不是馬克,就單憑那些沒付出努力的傢伙,能夠做得出這麼屌的社群網站嗎?而馬克如果沒有聽到他們的構想,會有這麼大的心力去做出這個東西嗎?

這也難怪他們會這麼生氣了,但社會就是這麼現實,誰能最快到達終點,誰就是贏家。

 

但萬萬沒想到,最後,連一開始資助他最大的愛德華也在最後倒戈。

只因為一個西恩派克,雖然真的頗為討厭西恩的嘴臉,但是身為哈佛的大學生,愛德華對於商場確實只限於投資。

西恩的出現,使得馬克將大多事情的決定權交給他,也慢慢的冷落了愛德華。在股票釋出的事件上,愛德華爆發了。

該說甚麼呢?

這就是商界阿,不夠理性做出明確判斷的人就是注定的輸家。

這部片,

以簡單明瞭的結構,在能力、金錢、名位上的爭奪有著精彩的描寫,也不枉為2011金球獎最大贏家。

推薦大家去租來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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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